清账公司清账逼迫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一、逼迫情况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3、《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借条纠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的,一种是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写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就丧失胜诉权。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一)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二)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也不起算;(四)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五)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一方因为受到了他人的威胁、暴力,逼于无奈之下而写下的借条,由于违反了《民法总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平等自愿的规定,所以这样的借条一般是无效的。而实践中就需要有证据证明,写的借条确实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作出的,格外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之前借钱的凭证。
高县,位于四川南部,座落在万里长江第一支流南广河河畔,幅员面积1323平方公里,总人口50万人。高县是川、滇、黔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地理条件得天独厚,北接戎州,南控滇黔,通讯畅达,交通便捷,自然资源富集配套,是全国茶叶基地县,全省蚕桑和畜牧基地县,全省绿化达标县,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随着国家实施长江流域经济发展战略和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战略,高县确立了风正心齐,团结奋进,抢抓机遇,实干争先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业兴县,产业富民,活商聚财,科教支撑,三篇文章的发展思路,明确了三年内实现在全市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高县水资源得天独厚,煤、石灰石、石英砂、紫砂陶泥等矿产资源富集配套,蚕、茶、竹、畜等再生资源特色明显,城镇、商贸、旅游资源禀赋独特,以绿色种养业、生态三产业和以能源、化工、建材、食品、轻纺为主的蓄能工业已具基础,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循环经济初露端倪。以能源为依托,以生态为取向,打造蓄能生态产业基地的发展战略,体现了高县充满绿色的资源特色,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掀起产业升级新浪潮的战略选择。在新世纪,高县正日新月异地崛起,改革开放的高县,正展现自己卓越的丰姿。为谋求更大的发展,勤劳勇敢的50万高县人民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在这片热土上奉献智慧和力量。热情的高县人民竭诚欢迎海内外各界人士光临,旅游观光,投资开发,兴办实业,共同发展。